更新时间:2026-01-29

发表国际学术会议论文的不准原则
研究者应在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选题、实验、写作与投稿全过程中秉持诚实、透明与负责的态度,强化自律意识并熟悉会议规范,方能保障成果顺利发表,并树立可靠声誉。现在就由aeic小编分享相关的知识吧。
首要不准是数据造假与篡改。研究数据须真实、完整、可追溯,严禁虚构实验结果或选择性剔除不利数据以迎合假设。任何形式的数据操纵都会动摇结论的科学性,并在严格审查下暴露,导致撤稿与信用丧失。
其次不准为抄袭与剽窃。不得直接或间接复制他人文字、公式、图表或思想而未加规范引用,包括跨语种抄袭与自我抄袭。引文须标明出处,采用统一且公认的引用格式,确保对他人知识产权的充分尊重。
第三不准是重复发表与一稿多投。同一研究成果不得在未经允许下投向多个会议或期刊,亦不可将已发表内容稍作改动再次提交。若基于先前工作拓展新贡献,须明确说明并获原出版方许可,否则构成学术不端。
第四不准为代写与买卖论文。作者须亲自完成研究与撰写,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为成文或由机构包办投稿。此类行为掩盖真实贡献,破坏评审公正,多数国际会议将其列为严打对象并通报相关机构。
第五不准为伪造身份与审稿环节干预。不得以虚假姓名、单位或联系方式投稿,亦不可试图贿赂或串通审稿人影响评审结果。此类操控行为不仅有违程序正义,还可能触犯法律与行业规章。
第六不准为隐瞒利益冲突与伦理瑕疵。涉及人体、动物或敏感数据的实验须声明已获伦理委员会批准,并披露资助来源与潜在利益关系。隐瞒此类信息会削弱研究可信度,甚至引发学术与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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