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60万奖励补贴 | 中大自贸区综合研究院、深大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诚聘社科人才

更新时间:2021-03-09

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



一、招收条件

(一)博士后招收条件:

1.已取得国内外著名高校博士学位(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者也可申请,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通过申请后,半年内必须取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学术背景要求:经济学(区域经济优先)、经济地理、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优先)等学科专业,具有海外学习和研究经历者优先考虑;

3.具有扎实的自贸区相关领域研究基础和较高的外语水平,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并具有从事自贸区问题研究的兴趣与热情;

4.申请人必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得兼职。


(二)专职科研人员招收条件:

1.已取得国内外著名高校博士学位(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者也可申请),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学术背景要求:经济学(区域经济优先)、经济地理、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优先)等学科专业,具有海外学习和研究经历者优先考虑;

3.具有扎实的自贸区相关领域研究基础和较高的外语水平,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并具有从事自贸区问题研究的兴趣与热情;

4.申请人必须全职从事专职科研的研究工作,不得兼职。


二、课题研究方向

1.政府职能转变与事中事后监管研究;

2.自贸试验区产业布局与规划研究;

3.自贸试验区国际航运中心研究;

4.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与监管研究;

5.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研究;

6.自贸试验区企业"走出去"与产能合作研究;

7.自由贸易港和其它特殊功能区政策创新研究;

8.粤港澳大湾区相关研究。

以上备选课题范围供参考,可根据个人研究方向自拟题目。


三、相关福利待遇

(一)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优厚的研究条件。具体待遇如下:

1.工作期限2-3年,薪酬参照国家和中山大学标准,在此基础上研究院再给予约15-18万元人民币/年的绩效奖励;

2.视课题需要,享受一定的科研经费补贴;

3.享受博士后专用住房政策;

4.享受国家博士后户口迁移政策;

5.提供博士后研究工作室;

6.提供中山大学数据库支持;

7.由中山大学相关领域博士生导师和自贸区实践中的政府和业界的领军专家共同担任博士后指导导师;

8.工作期限届满后,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聘用为研究院的专职科研人员;

9.工作期限届满后,研究成果突出并符合中山大学相关要求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聘任副教授职务;

10.将有机会在南沙自贸区相关政府部门挂职,任副局长或局长助理,每年可享受一定的挂职津贴。


(二)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为专职科研人员提供优厚的研究条件。具体待遇如下:

1.总工作期限5年,薪酬参照国家和中山大学标准,在此基础上研究院再给予约15-18万元人民币/年的绩效奖励;

2.视课题需要,享受一定的科研经费补贴;

3.提供专职科研人员研究工作室;

4.提供中山大学数据库支持;

5.符合条件者享受广州市户口迁移政策;

6.将有机会在南沙自贸区相关政府部门挂职,任副局长或局长助理,可享受一定的挂职津贴;

7.聘期内及届满时,研究成果突出并符合中山大学相关要求的专职研究人员,可申请聘任副教授职务。


四、报名方式&联系方式

应聘者请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以下材料,须在第1至3项资料的所有页,以及第4项资料的首页亲笔签名并签署日期。有关应聘资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1.个人学术简历;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3.身份证或护照首页;

4.相关获奖、论文发表等证明材料;

5.拟从事研究课题的研究思路与计划;

6.本学科或相近学科两名博士生导师推荐信。


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南校区文科楼7楼)

邮编:510275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1721

传真:020-84111722

E-mail:iftzr@mail.sys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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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


一、报名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质好,行为端正,无违法犯罪纪录。

2.获得经济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或已完成博士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进站前能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全脱产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4.申请人请将个人简历、博士论文摘要、代表文章等材料发到Email:szueconomics@163.com,并请注明应聘的具体研究方向和合作导师、高校人才网。

5.已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需按合作导师要求提交博士后研究计划(3000字以内)。


二、岗位职责及出站考核要求

1.完成合作导师布置的科研任务。

2.博士后应积极申报各类科研课题,积极申报各级科研奖励。

3.博士后在正式刊物或媒体上发表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均须以深圳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4.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博士后出站考核的学术论文要求:须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4篇,或2篇权威期刊文章,或1篇顶级期刊文章。其中,核心期刊是指北大版核心期刊,“顶级、权威期刊”指《深圳大学人文社科顶级、权威学术期刊目录(2013版)》中所列的期刊。

其他管理要求参见《深圳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深圳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以及国家有关博士后管理规定。


三、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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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待遇与工作条件

1.深圳市和广东省待遇:

(1)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博士后考核与津贴发放标准,18万元/年(免税),共发放两年。

(2)符合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博士后资助项目的,可申请获得"两年60万元资助,出站之后两年40万元安家补贴"。

(3)出站博士后留深工作并与工作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深圳市提供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4)出站博士后符合深圳市后备级人才条件的,可申请获得合计160万元的奖励补贴。


2.深圳大学待遇:

(1)基本待遇:8000/月(税前),按月发放,发放两年。

(2)优秀博士后入站奖励计划:2000/月(税前),发放两年;奖励对象为:进站时为33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在1年以内(以博士后到校报到时间为限);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前200名高校(包括国内)应届或一年内毕业;②在权威期刊(《深圳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顶级、权威学术期刊目录(2013版)》)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

(3)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福利待遇的博士后,可获得同等中级职称的住房补贴。

(4)科研奖励: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博士后,深圳大学按规定给予科研奖励或配套资助。

(5)符合学校人事部门政策要求的优秀博士后,可优先竞聘深圳大学正式教师职位。


3.合作导师科研津贴:根据合作导师安排的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合作导师将给予不低于1000元/月的科研津贴。


4.博士后人员进站,可自愿选择落户本市,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其子女入托、入学的有关事宜,参照深圳大学教职工办理。


五、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ccsezr.org.cn/(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

电话:0755-26558693

联系人:陈老师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文科楼7楼1714室

邮政编码:518060

E-mail:szueconomi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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