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投核心期刊?一张图帮你顺利过渡“北核”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1-03-29

北大核心的入编通知已经发完了,那么具体什么时间开始执行新版核心呢?老版核心的有效期又到什么时候?现在出刊的核心还能算是核心吗?


要明确以上问题我们先来纠正一个观点:没有收到入编通知的期刊,现在就不是核心期刊了。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收到入编通知,只能说明刊物是下一届的核心,并不能说他当下就是核心,不信你现在拿《广东海洋大学学报》(2021年首次入选中文核心期刊)评职称,有哪个单位认定是核心呢?


没有收到入编通知,即便不是下一届核心,但是目录没有出版,它就依然是核心期刊。严格来说的话,以目录出版为界目录出版前17版的核心依然是核心期刊,期刊封面上印刷“中文核心期刊”无可厚非,这是官方授权的。


好了,说回有效期——关于有效期的问题,北京大学图书馆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明。不过理论上是这样认定的:


过渡期.png


这张图中,横轴代表时间,其中2021-2022是第八版核心和第九版核心交接的重要年限,在一年中会有两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一个是3月,代表各个期刊收到入编通知书的时间;一个是7月,预计北大核心目录公布出版的时间(预计时间可能还会推迟一些)。


这个图足以涵盖核心换届的关键期,一般以北大核心目录公布出版的时间为界线,目录出版前认定上一届核心,目录出版后认定为下一届核心,这个是理论上的认定方法。


核心小知识


为什么2021年公布的核心期刊目录要叫2020版核心期刊呢?


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是从1992年开始评选,已经出版过1992、1996、2000、2004、2008、2011、2014和2017版八个版本,最早的时候是四年评选一次。


由于2008年以前,核心期刊办刊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刊物经营混乱,而北核四年一更新的频率,使得这些刊物即使混乱也可以延续四年核心。业界一致认为这种情况需要改善,在这种大环境下,北大图书馆就将时间改为3年一评。


但是由于数据量庞大,三年根本评不出来,于是时间一拖再拖。这也就是为什么2020版的核心要到21年才来公布。


这个小知识点,你get到了么?


但是它却是存在很多争议,我们来想象几个场景:


场景一:作者A在2020年5月投了一篇核心期刊,经过3个月的初审5个月的终审,最终录用到21年9月的刊期。


作者A录用的时候还是挺高兴的,但是几个月之后他就高兴不起来了。按照理论版的说法,作者录用的时候是1-2月,这个时候刊物还是核心,然而7月新版中文核心目录公布,这个刊物被剔出来,7月以后都不能再认定为核心期刊了。那作者辛辛苦苦一年多时间就白费了。


核心期刊是有很长的审稿期,而且因为收稿多,它的刊期也都是比较晚的。没有一本核心期刊是今天投稿两天录用三天出版的,这中间产生的时间是不可避免的。作者A在发文章的时候也没有遇到核心换届的问题,他也预测不到所发刊物不再是新版核心。那这种情况的认定真的合理吗?


场景二:作者B录用一篇文章,是21年3期,但是刊物是双月刊,恰好刊物一般延后2个月左右出刊。那文章出刊的时候大约是在8月左右,正好新版核心目录已经出版了。


按照理论上的认定方法,8月在7月之后,作者B的文章出版是在核心目录出版后,那他的文章就不能算是核心了。


这种情况也是过分糟心,很多核心期刊是双月及以上的周期,每年的出版量在6本以下,遇上B这种情况,因为刊物略有延期,就被判定为非核心,岂不是太过绝对了?


当然,很多事情都仅仅是理论上可行的。事实要和理论分隔开。


关于核心有效期的问题,其实还有一种较为合理的处理办法,即——设置一个过渡期。何谓北大中文核心过渡期呢?来看下面这张图:


实际.png


横轴依然是时间轴,时间设定不变,假设依然是3月发布入编通知,7月出版纸质目录。过渡期一般为出版目录后到年底左右的时间,即上图中黄色部分。


过渡期的两种认定方法:


第一种,过渡期内,依然以17版核心目录为准,2022年以后再开始用新版的核心期刊目录。


20版核心目录公布之前,作者发的肯定都是17版核心目录里的刊物,鉴于核心期刊审稿长出刊慢,录用的刊物在20版目录公布后出刊实属正常。


就像作者A和作者B,明明发文章的时候是核心,录用的时候也是核心,凭什么出刊了就不能算核心呢?就因为出刊在目录公布后吗?那如果是这个原因,那干脆都规定一下,凡是入选核心期刊目录的刊物,都必须做到随时录用随时出刊好了,这样就不会出现这种有争议的情况了。


当然,随时录用随时出刊肯定是不现实的,那么设置过渡期就很有必要。过渡期内出刊的17版核心,一定是之前发的文章,发的时候是核心,认定的时候就也应该是核心,没毛病。


这种过渡期的认定确实挺合理,起码老版核心不会挑毛病。但是新入选核心期刊的就有意见了,凭什么我入选核心了,还不能按时享有核心的规格呢?


所以,有了第二种过渡期的认定:


在过渡期内,两版核心并行,在这个时间内出版的期刊,只要是17版核心目录或者在20版核心目录之上的,就认定为核心期刊。


这种是最为合适的,过渡期即解决了17版核心的遗留问题,同时也给了20版核心应有的尊重。目录出版后,新版核心就可以开始用第九版核心的名头去收稿了,这个时候发的文章肯定要算成是核心的。而原有的已经录用的17版的文章,出刊后依然可以认定为核心,这样做到了公平公正。


印象最深刻的,2018年下半年出版了第八版核心目录,有个作者赶在过渡期内发了一篇第七版的核心,评上了副教授。还有个作者是趁着过渡期,发了一篇新入选的期刊,因为这个时候刊物的审稿还没有那么严格,相当好发。


这些都是过渡期的一些福利,有兴趣的可以了解下


版尾2.0.png

X